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分别在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6:00)前报送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张竞博 ,联系电话:025-8663176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7日